一、一审终审的小额诉讼的标的额的标准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
(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四)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
(五)银行卡纠纷;
(六)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
(七)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
(八)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
(九)其他金钱给付纠纷。
二、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纠纷有哪些?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
(二)涉外民事纠纷;
(三)知识产权纠纷;
(四)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五)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第二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该类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审终审、审理期限、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等相关事项。
三、还有哪些案件适用一审终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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