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离婚作为新鲜事物,引发争议,有人赞成,有人反对,网上代办离婚帖子发现,参与代办离婚服务的人员多为律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咨询服务人员等,也有一些人希望委托亲朋好友去办理离婚事宜。
对于找他人代办离婚,有人认为很人性化,至少自己可以远离交涉的烦恼,尽快走出失败婚姻的阴影;有人认为离婚找人代办有风险,因为在决定抚养子女或财产问题时,只有自己最清楚自己的想法;有人认为在没有更为方便的办法之前,对于代办离婚可以先行尝试。很多人表示,代办离婚是可以接受的,而他们最关注的是代理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其中,能够保护委托人的隐私是最被看重的问题。
代理离婚的离婚处置
离婚处置的是人身权和财产权。
财产分割部分可以由代理人代理,但离婚或不离婚是人身权的一部分,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代理人不能代理。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不方便回国的,需要大使馆和领事馆见证;当事人无行为能力,其监护人可以代为行使其离婚诉讼中的人身权;确实由于病瘫、伤残、出差在外不能回来等情况,但这些理由是否具有可以不出庭的特殊性,需要法院认可。即使司法机关准许全权代理,也存在着当事人人身权受到侵害的隐患。因为,代理人也许无法百分之百地准确表达当事人愿意离婚或者不愿意离婚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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