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户口迁移到城市需要什么条件?
1.单位有集体户口、且通过单位同意迁入的;
2.个人在居住地购买房产、且符合当地户口迁入条件的,可以将户口迁入个人房产处;
3.配偶是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入配偶处;
4.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时,派出所户籍民警会在《户口准予迁出证明》上盖上“农迁非”的印戳,在迁入地办理入户时,则户口性质自动为非农业户口了。
二、户口迁移要哪些材料
户口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三、户口迁移需要本人办理吗
户口迁移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因工作分配、工作调动、升学等户口迁移理由迁移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买房户口迁移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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