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九级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时间:2024-02-04 17:50:31 32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厦门九级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厦门九级工伤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

3、辅助器具费用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停工留薪期工资

8、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9、必要的康复费

10、伤残津贴

二、厦门工伤九级赔偿多少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x元/天

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

5、护理费:住院天数×x元/天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未缴保险能否拒绝工伤赔偿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所以此案中的工伤认定没有任何问题,

公司有没有为死者缴纳工伤保险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律师表示,如果缴纳保险,工伤赔偿可以从保险里出。如果没有缴纳保险,但存在劳动关系的话,相应的赔偿就应该由公司支付。

四、不能认定工伤,员工应该怎么索赔

1、员工在公司受伤后,够不上工伤认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醒: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可以选择的,这里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务中有些单位为了拖时间通常选择先复议再诉讼,劳动者为了省时间应当不复议直接诉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在工作的时间受到人身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要求一定程度的工伤赔偿,根据不同项目的赔偿标准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的情况包括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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