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团体的法人有什么要求吗
(一)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二)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
(三)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民法典中社会团体法人是特别法人吗
不是,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七条【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九十六条【特别法人的类型】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三、民法典规定社会团体法人是什么
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它是以谋求社团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的,主要包括各种政治团体(如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残疾人基金会)、文学艺术团体(如作家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数学学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n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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