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做以下准备:
第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院的传票等证件;
第二,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诉讼;
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参加诉讼;
第四,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开庭前主要准备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及应对开放审理中可能遇到的其他问题。
原告的诉讼请求要得到法院的支持,就要收集准备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需要证据证明存在赌博、吸毒、重婚、婚外同居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等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等。总之,要围绕着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举证。除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外,还包括夫妻财产分割的证据、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等。至于其他庭审上应注意或者说应准备的问题,则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若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不会判离,但6个月后再起诉,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一、离婚诉讼怎么答辩
(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二)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三)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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