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为死亡方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对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一)对方将财产无偿赠送给对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
(二)对方已不合理的价格出卖夫妻共同财产给亲近的人;
(三)对方偷偷办理一张银行卡,将存款转移进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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