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双方结婚证是合法取得的;
2、协内容包括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3、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
4、其他条件。
一、如何进行涉外离姻
1、涉外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2)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地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当地婚姻登记或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2、涉外离婚登记的应提交的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港澳台出具有效的通行证,身份证,属于华侨、外国人的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如何领取离婚证
离婚证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离婚证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梅墟街道或新明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三、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以及近期的一寸照片;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自愿离婚,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场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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