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享单车押金难退?
3月5日,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杨传堂做客央视,畅谈中国交通运输业的巨大变化和发展。据杨传堂介绍,为防范押金风险,去年8月多部委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三项措施:一是,鼓励经营者通过信用积分等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二是加快推行“以租代质押、尽快退款”的模式,尽可能缩小押金规模,防止形成资金池;最后,对企业进行监管要求开立用户存款和预付款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接受监管。杨传堂说,“现在一些企业退出市场运作,而且很难提取保证金。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初步制定了存款和预付款监管办法。下一步,将按工作程序审批后尽快下发实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资金安全。”第二,自行车共享是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汽车站、住宅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提供自行车共享服务,是一种新型的共享经济形式。共享单车是一种新型的汽车租赁业务,主要依托自行车这一载体开展自行车租赁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自行车出行带来的压抑;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共道路的通过率,同时起到健康的作用。2017年12月,国内共享单车用户数突破2亿,网约车新增用户数突破6000万。今年2月,Mobai发布了对用户信用评级进行分类的新规定。信用等级为“差”的,每30分钟交100元;信用等级为“一般”的,车费为现行单价的两倍,不能使用订票功能、月卡和乘车优惠券。首先,有学者认为,存款关系本质上反映的是一种物权关系,即存款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具有从属和代位的特征。具体而言,有人认为定金是债权质押的一种,定金的转让比抵押更符合质押的特点。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定金时,所支付的价款不再是实物,定金的所有权随占有权转移给出租人,承租人有权向出租人索取相当于定金数额的价款。存款制度正是基于这种债权设定质押,所以存款是一种债权质押。其次,有学者认为存款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关系。具体而言,有人认为存款是一种附条件债权。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定金时,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返还定金。但承租人要求返还定金是有条件的,只能在租赁关系终止后向出租人主张返还,体现了债权的性质。许多问题是矛盾的,需要改进。即使是创新也有缺点。以共享单车为例,虽然节能为大家提供了便利。但很多自行车都采用押金的方式,而且没有及时退款。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如存退、积分等,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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