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判刑后还要还钱吗?
时间:2024-02-04 10:29:55 17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欠债人判刑后还要还钱吗?

1、欠钱不还被判刑后,欠款依旧需要归还。判刑属于刑事责任,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判刑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判刑后,有能力偿还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二、没有偿还能力会坐牢吗

如果债务人只是没有偿还能力是不用坐牢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会被强制执行其名下的财产以及列入失信人名单。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但是如果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三、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1、债权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2、债务人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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