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住院医药费合作医疗哪里报销
首先,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第二步,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那边的工作人员自然知道怎么帮你弄啦!第三步,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百度社保所的地址。因为是一个分部,所以可能在不起眼的地方噢~第四步,外出治疗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完成上面的三步,就可以去大城市的医院住院治疗了,治好了带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到你上级的社保局去报销就可以了。如果只是门诊的话,就不需要这些手续了,直接去外面先看病,看完回来到社保局报销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的补充通知》第三条规范异地就医结算资金支付流程:参合人员经规范转诊跨省异地就医时,出院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异地就医结算补偿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向就医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交回款材料,申请垫付资金回款。就医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的垫付资金申请材料,按照核定金额定期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异地就医结算补偿费用。对于部分占用资金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可以向其预付部分资金。
跨省就医结算的基金支付部分可在省际间实行先预付后结算,预付资金额度为可支付两个月资金。跨省异地就医预付及结算资金由参合地省级财政专户与就医地省级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就医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汇集并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垫付资金申请材料进行清分,提交至参合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参合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参合地省级财政部门在确认跨省异地就医资金全部缴入省级财政专户,对经办机构提交的预付及清算单和用款申请计划审核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就医地省级财政部门划拨预付和清算资金。就医地省级财政部门在完成预付和清算资金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收款信息以书面形式反馈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据此进行会计核算,并将划拨及收款信息及时反馈参合地省级经办机构。因费用审核发生的争议及纠纷,由就医地和参合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依据协议妥善协商处理。
新农合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且没有设立省级经办机构的地区,可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成立省级结算中心的地区,可在省级结算中心开设专门用于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的账户。商业保险机构专门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定期转入财政专户。
为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对于就医地新农合交由其他部门管理的省份,可由商业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先行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垫付资金,参合地省级经办机构在审核后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将垫付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商业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账
二、湘潭医保异地报销
转诊病人的异地治疗费用,由个人先支付10%后再按参保地住院政策报销;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支付10%后再按本地住院政策报销;在三级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住院政策报销。
三、上海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上海住院医保报销如下: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是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3、住院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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