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前往迁入目的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户籍的手续和流程。具体步骤包括提交入户申请、迁入地的户籍主管部门审核、现原籍地派出所提交迁出申请、现户籍派出所审查同意并办理户籍的迁出,发放户籍的《迁出证》。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条件,则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或补充申请。最后,通过所有手续时,可以发放新的户籍簿和身份证。
1、前往迁入目的地的派出所,了解迁入户籍所需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2、提交入户申请,必须提供各种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3、迁入地的户籍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及其附件进行审核。如审验合格,将颁发“迁入许可证”,就是《迁入证》,不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作出具体说明。例如,材料不完整,需要重新提交并审查;4、向现原籍地派出所提交必要的资料和证明书,携带各种证明书、许可证,向现原籍地派出所提交迁出申请;5、现户籍的派出所审查同意,办理户籍的迁出,发放户籍的《迁出证》。不符合条件的,需要补充申请才能通过;6、通过所有手续时,可以发放新的户籍簿,办理新的身份证,身份证不能马上拿到手,所以最好不要还现在的身份证。
迁 入 户 籍 需 要 哪 些 证 明 文 件 ?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户政管理办法》的规定,迁入户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身份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 户口簿: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如夫妻户口本、子女户口本等。
3. 房屋产权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房屋产权证,如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4. 不动产权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不动产权证,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证等。
5. 劳动合同: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劳动合同,证明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6. 营业执照: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营业执照,证明已依法成立企业。
7. 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入批准证明、户口迁出批准证明等。
8. 其他证明文件:如申请人所申请的特殊身份证明、荣誉证书等。
以上证明文件需真实、有效,且内容应与申请材料相符。否则,申请人可能无法顺利办理迁入户籍手续。
前往迁入目的地的派出所,了解迁入户籍所需的证明文件和资料;提交入户申请,必须提供各种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迁入地的户籍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及其附件进行审核。如审验合格,将颁发“迁入许可证”,就是《迁入证》,不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作出具体说明。例如,材料不完整,需要重新提交并审查;向现原籍地派出所提交必要的资料和证明书,携带各种证明书、许可证,向现原籍地派出所提交迁出申请;现户籍的派出所审查同意,办理户籍的迁出,发放户籍的《迁出证》。不符合条件的,需要补充申请才能通过;通过所有手续时,可以发放新的户籍簿,办理新的身份证,身份证不能马上拿到手,所以最好不要还现在的身份证。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户政管理办法》的规定,迁入户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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