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判决中,你可能会听到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词。那么,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是什么意思呢??那么首先要从没收个人财产开始。没收个人财产是刑法中的财产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与此同时,还可以没收个人的全部财产,也可以没收部分财产。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和没收违禁品,只留下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款是轻财产刑,适用于轻情犯罪;没收财产是一种严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严重的犯罪。罚款是让犯罪分子支付一定的钱;没收财产剥夺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没收的只能是犯罪分子本人的所有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的所有财产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的合法份额。判处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综上所述,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时,只有犯罪分子合法拥有的财产,同时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犯罪分子的抚养人不能没有生活来源。
判处死刑不需要没收个人财产吗?
死刑和没收财产都属于刑法的种类,其中死刑为主刑之一,没收财产为附加刑之一,必须由人民法院判决执行。死刑是否没收个人财产根据案件的性质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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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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