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经申请人签字或者院长批准后,可以终止本次执行。
一、法院终结执行是不管了吗
法院终结执行并不是不管。
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申请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二、执行人没钱还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三、没收个人财产怎样可以执行
1、没收财产执行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
2、但是执结,并不是一定将被执行人的欠款全部执行到位。那些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形式结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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