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一般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时间:2023-05-06 15:42:12 15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夫妻之间一般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夫妻之间一般离婚分割财产方式如下: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属于个人财产的,依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5.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不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不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但要符合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注意只有达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程度,才能造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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