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
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
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5、购买新房、二手房;
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
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
8、还贷委托提取;
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外地买房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房翻建装修的,以上情形均可提取。提取流程是: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或离职证明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全文5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