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算刑期。刑事拘留期间折算多少刑期取决于最终被告被判处什么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控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二日;
2、拘役期限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4、对于无期徒刑和死刑,即使被减刑为有期徒刑,也不存在折扣。
暂予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
一、暂予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
1、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假释和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假释和监外执行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择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
2、适用条件不同。假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已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适用于因法定特殊情况不宜在监内执行的犯罪分子。
3、收监条件不同。假释只有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生法定情形,才能撤销;监外执行则在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情况收监执行。
4、期间计算不同。假释犯若被撤销假释,其假释期间不能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监外执行的期间,无论是否收监执行,均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