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跟房东约定押一付一,即在确定租赁合同时约定了押金,等承租人退租时又没有违约情况的,那么便可以要求退还押金。但是,有些房东不肯退还押金,并在退租时找承租人毛病拒绝的。如果承租人确实没有违约,那么就要注意积极采取措施维权。
实践中,跟房东约定了押一付一,退租时押金退还的处理如下:
1、当事人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那么,这笔押金将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所以最后无论如何都要返还。
因为按规定,当事人交付押金时,没有约定其性质的,一方不能主张定金权利。比如双方未明确交付押金的作用,那么退租时房东就不能以承租人提前退租扣除押金,或是房间出现损失得抵扣押金等。
2、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要在租赁关系解除,并在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
当然,如果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不过,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还有剩余的应该退还。
3、房东无正当理由不肯退还押金的,可以双方协商,或是找所在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并在必要时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
最后,跟房东约定押一付一,还是按照其他约定后,只要有押金的约定,那么退租时对方不肯退还押金的,属于损害承租人的利益。如果涉及的押金数额较大,或者没有押金条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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