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狗狗被朋友接走养狗咬人赔偿吗?
需要赔偿。确定的责任人“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未必是主人。通常动物饲养人、管理人与所有人是一致的。
法律上,作为饲养人、管理人仍然要对此构成的损害承担过错责任。当然,如有证据证明该损害是由受害人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不必承担民事责任。另,不管是狗主人还是临时饲养人,都该管好自己的狗,避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由此可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是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在大多数场合,动物饲养人、管理人与所有人是重合的,但恰恰在寄养的情况下,其饲养人、管理人与其所有人相互分离。因此,虽是朋友寄养的宠物,但作为饲养人、管理人仍然要对此构成的损害承担过错责任。另外,如有证据证明该损害是由受害人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不必承担民事责任。
二、被狗咬的人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当被别人的狗咬伤,准备要求赔偿时,可以参考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含康复费、整容费及今后治疗的费用。
2、误工费用: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法医鉴定予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提供最近三年收入的,按照受诉法院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报酬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执行。护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止,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费用: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等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5、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具体的数字化标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帮别人养狗,狗又去伤害了别人,这个责任是动物饲养人和动物的主人一起负责的,因此,虽是朋友寄养的宠物,但作为饲养人、管理人仍然要对此构成的损害承担过错责任。另外,如有证据证明该损害是由受害人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不必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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