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买卖过户办理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委托原因及事项如下:
本人_________准备购买座落于广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由于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现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在广州市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下列事项。
1、为我向房管局档案馆办理调档、查阅、复印等手续。
2、为我缴纳上述房屋有关的税费和支付一切必要的费用。
3、为我向地税局办理与上述房屋有关的手续。
4、为我向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过户转名手续。
5、为我向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手续。
6、为我向银行办理上述房屋抵押贷款、还贷赎契事宜及领取有关文件(房地产权证、共有证、他项权利证、还清款证明、退保证明、保险单、购房发票、还款清单等)。
7、为我向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注销抵押登记或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8、为我向保险公司办理退保的手续及领取退保款。
9、为我向有关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退案(撤销)等一切相关手续。
受委托人可全权办理上述委托事项,但无转委托权。受委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妥为止。
委托人:
年月日
二、法律依据
1、《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收契税。
3、法定继承人有且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法定继承人今后出售继承房屋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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