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购了汽车损失保险之后,如果您的爱车遭遇自然灾害而遭受损伤,是有资格向保险公司提出索偿要求的;反之若未投保此项保险服务,便无法在受损失时得到相应赔偿。汽车损失保险主要针对因雹灾、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碰撞、坠落等意外事故所引发的车辆损失提供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0年车险改革以来,自燃险、涉水险、玻璃险等附加险种已被纳入到汽车损失保险之中共同销售。因此,当车辆出现自燃现象或发动机涉水等情况时,只要符合汽车损失保险的责任范围,均可获得相应的理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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