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证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证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需要去民政部门开具,抚养关系还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来证明:
1.有证据证明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时,继子女未成年。
2.需要证明有共同生活的事实。
3.需要有证据证明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
二、离婚后是否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抚养关系的变更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民法典中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
民法典中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抚养关系的形成时间是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而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继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但是属于精神病人,也一直都是由继母或者继父照顾的,双方也形成事实抚养关系。事实抚养关系应包括:
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2.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养父(母)对未满18岁的养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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