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2、子女的基本情况及抚养状况的证据材料。是否婚生、收养、继子女;
3、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产权证明或者证据线索。
打离婚官司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打离婚官司需要收集下来证据:1.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如证明对方存在家暴行为的验伤证明;证明对方出轨被发现写下的悔过书。2.证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债务的证据。3.涉及子女抚养的还需要提交子女身份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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