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写字想要立遗嘱有效的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样的情况,老人可以请别人代书遗嘱,也就是请别人代写,不过至少要有两个与此无关的见证人在场。符合以上条件的代书遗嘱具有和自书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也可以利用公证遗嘱或者是录音遗嘱的方式进行:
(一)、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
虽然公证遗嘱中也规定必须有老人的签字,但我国的《遗嘱公证细则》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
1、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2、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即,老人不会签名的,可以用按手印替代写字,但公证员应提取遗嘱人的全部指纹存档。
(二)、采取录音遗嘱的形式。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遗嘱不需要遗嘱人签名,但这个有一定的争议,有观点认为录音遗嘱在封存时也必须有遗嘱人的签字。不过《民法典》中关于录音遗嘱,在封存时没有要求遗嘱人签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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