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走账清还要等发薪日吗
1、人走账清不需要等发薪日,不结工资的处理方法如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7)不服裁决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离职不清工资的处罚有哪些
1、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
2、如果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薪日不发工资违法吗
发薪日不发工资违法原因如下:
1、公司延后发工资,而且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的,属于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4、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当事人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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