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算不算借款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借款合同与借条在法律性质上存在某些差异,但两者仍有着显著的不同点。
具体而言,下面我们将简要列举这些差异:
首先,就形式来看,借款合同通常被视为一种较为正式的文书,且必须由双方签订或者盖印章方可生效;而相比较之下,借条可能仅仅只是一份简洁明了的纸质文件,内含借款金额及还款期限等基本条款即可。
其次,从法律效力层面看,借款合同显然具备更为严格的约束力,这是由于其经过了双方的明确协商并经正式签署所致。
借条的法律效力则相对较为宽松,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最后,关于证据力方面,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正式的法律文件,其所载条款和约定往往具有较高的法律证据力,能够为双方提供更加有力的权益保障。
相比之下,借条虽然也是书面文件,但其证据力可能相对较弱。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分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
对于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是否具备有效性,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般而言,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设立并获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若得到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之内,其签署的合同便合法且具备效力。
尽管分公司应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对外经济活动,但当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署合同时,并不代表此份合同必然无效,除非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明知分公司越权仍选择与其签订合同。
这是因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授权范围仅对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产生约束力,而无法对抗善意的第三方。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全文6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