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没签合同不算借款人。因为只有当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之间才存在保证合同为其设立的民事法律关系。总之,没有签字的保证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一、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的责任应如何确定
无效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是无效的的协议。保证合同作为一种从合同,如果被确认为无效,仅意味着合同规定的保证人的保证义务不能履行,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但这并不表明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需明确,保证合同无效,只是不能依当事人意思表示而发生法律效力,此时如果保证人有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却可能产生其他法律后果,担保人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二、担保人没有签字成立吗
保证合同中担保人须签字,保证才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全文5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