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消费税调整最新消息
19年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指出,2019年将出台稳消费措施。1月9日,家电汽车类板块应声而动,高开领涨。
宁吉喆指出,从具体的举措来看,将制定出台稳住汽车、家电等热点产品消费的措施,完善住房租赁、家政服务、养老、托幼的配套政策,挖掘农村网购和乡村旅游消费潜力,破除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准入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时,我国有近14亿人口,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要持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
二、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区别
1、两者范围不同:增值税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特定货物征收。
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者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三、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十四条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
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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