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双赔要理赔哪几项
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交通事故工伤双倍赔偿方式得以实施:
首先是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如遭遇非主要责任方造成的交通事故而导致工伤情况发生时,在此类赔偿案件中,其责任性质具有明显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互冲突的特点;
其次是当公民因人身伤害事件产生困扰时,他们有权要求赔偿的范围不仅包括了诸如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营养费用、租用床位费用、后续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等常规项目,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相关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
两者的评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
16180-;而道路交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18667-)。
一般来说,同样的伤情,劳动鉴定的标准比司法鉴定的标准要高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和交通事故双赔要理赔哪几项”,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n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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