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纠纷起诉应该选择哪个部门
拆迁纠纷起诉应该选择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1.确定被告;
2.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携带上述材料到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有纠纷的房子拆迁补偿多少
有纠纷的房子拆迁补偿如下:
1.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区位、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2.拆迁部门必须要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支付各种类型的补偿金,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这是补偿费用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位,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主要是针对被拆迁人居住临时房屋或自找临时住所而产生的不便实施的补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主要用于鼓励被拆迁人积极协助拆迁工作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比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三、拆迁协议签订后多久天钱到账
拆迁协议签订后应在施工拆迁之日前打款到账。具体如下:
1.拆迁补偿款应当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一次性支付到位,一般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
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n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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