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实施盗窃的行为如何承担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均有明确的阐述与规定。
具体而言,若盗窃行为指向的是正在运行并对公众安全具有潜在威胁的电力设施(如高压线路等),则根据《刑法》第118条以及第119条的规定,应当认定其涉嫌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然而,倘若所盗窃的对象是尚未投入实际使用的高压线路,则应当按照《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定性为普通的盗窃犯罪案件。
而何谓“盗窃”?它特指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攫取或占用他人财产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属于多次实施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多种形式的公私财物侵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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