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和第四条,实际施工人以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无效。挂靠就是这种情况,避免了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了违法目的。而且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明知挂靠人没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资格,是为了获得不当的利益而串通在一起的。双方的行为也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由此产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责任。在实践中,一般按连带责任处理。
建筑企业挂靠合法吗
建筑企业挂靠不合法,建筑企业挂靠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订立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如果建设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还与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
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挂靠即属于这种情形,规避了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了不合法目的,
而且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挂靠人不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资质是明知的,
是为获取不当利益而串通在一起的。
双方的行为也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由此产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责任。
实践中,一般按照连带责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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