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汽车与摩托车相撞的责任的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交通法则、路面情况等综合认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据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汽车和摩托车驾驶人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与赔偿
轿车和摩托车相撞,轿车买了全保,摩托车没有保险赔偿方式如下:
一、赔偿责任划分。
按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在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后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的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无责任的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各自由商业险或自行承担。
二、保险赔偿问题。
1、轿车购买了全保。属于交强险赔偿额度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额度内赔偿,不足部分属于对方损失的,由商业三者险赔偿;不足部分属于自身损失的,由车损险和车上人员险赔偿。
2、摩托车未购买保险。未购买保险不改变赔偿责任,凡是属于己方赔偿责任,均须本人自负。
三、行政处罚
无保险可以处交强险保费2倍罚款,扣留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7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