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牌是可以继承的,需要带上相关材料到车辆管理所进行申请转移登记。北京继承车牌不必再开死亡证明。具体措施:1、简化小客车过户时审核相关证明。2、放宽远郊区县居民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注册登记。3、简化小客车指标变更时审查相关证明流程。4、简化机动车报废监销工作流程、规范拆解和监销标准。5、将7项外籍车驾管业务扩大到车管分所直接受理。6、新增5家新车检测场,全市范围内扩大到21处网点。7、协调邮政部门再增加10处邮局网点代办车管业务。
申请临时牌照流程
申请临时牌照流程如下:
1.办理临时车牌需要到车管所,车主需要根据自身信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车辆证件、交通证件填写一份临时车牌申请表。
2.填写完毕后,工作人员会给号码牌,根据此号码牌排队办理临时车牌业务。
3.等排到后,走到临时号牌业务专用窗口,进行办理时,把需要的证件资料和填写完的临时车牌申请表提交给工作人员即可。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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