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国务院2018年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中定额扣除。其中,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一、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要满足的条件:赡养人要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那么就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来进行扣除;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是如果确定了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般不能进行变更。
全文4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