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孕期内女方能否提出离婚申请赔偿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不一定能获得赔偿,但是可以获得补偿。怀孕期间离婚只有对方有过错才能获得赔偿,其中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而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怀孕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怀孕离婚孩子一般归女方。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双方在有利于子女前提下,协商男方直接扶养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女方怀孕男方提出离婚应该怎么维权
女方怀孕男方提出离婚应该如下维权:
与男方进行协商。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n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n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9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