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集体户口可以落户小孩吗
时间:2023-03-02 18:41:38 3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一方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孩子须落家庭户。父母双方均为常住户口,且一方为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新生儿办理出生申报时不可随集体户一方落户,须落户在家庭户的一方。

一、小孩上户口籍贯一定要随父亲吗?

孩子户口是不是必须随父母是很多人的疑问。孩子户口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登记在其他人户口下,也就意味着孩子户口一般都是随父或者随母的。户口登记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如无特殊情况,婴儿户口只能登记在父母名下。 如果婴儿父母均为学生集体户口或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各地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如果是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书。

二、在长沙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对于非长沙市户籍客户,不落户,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

2、当然对于新落户,不论是通过“长沙人才新政22条”实现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或是其它方式落户,在9月23日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长沙市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3、本市户籍本市家庭,2017年9月23日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在限购区域无房,限购1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4、非本市户籍:在本市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

三、女方家领结婚证的影响

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是没有任何影响,也不会对孩子户口产生影响,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办理户口。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大陆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在其中一方的永久居住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并且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华侨结婚,则男女双方应共同在,一方居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孩子出生时的户口登记,根据《户口管理规范》第九条规定,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第十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另外,在同一设区的市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集体户口 最新知识
针对南京集体户口可以落户小孩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南京集体户口可以落户小孩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