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法院判决离婚或者是在精神病人正常的情况下,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发给了离婚证,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
一、办理复婚需要带什么资料
办理复婚需携带以下资料: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没有配偶,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男女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登记结婚。
二、复婚手续如何办理
复婚手续需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三、办理复婚手续要哪些证件
办理复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如下: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4、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时,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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