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结婚仪式没领结婚证一般不能离婚。只能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但若当事人的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后,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当事人可比照普通的婚姻关系,补办结婚证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女方离家出走联系不上如何离婚
1、女方离家出走联系不上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进行公告送达。
2、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人民法院查证宣告对方失踪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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