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学期间社保退费在天津能退吗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系统内重复参保)或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系统重复参保)的参保信息记录,具体表现为同一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保支付状态。
简单地说,就是在同一时期,分别在两个地方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会被迫退出,一般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如从乡镇到城镇工作;
二是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在同类医疗保险中,跨地区重复参保;
对于重复参保的不同情况,参考以下处理措施:
系统内重复参保
1.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只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2.参保人同时参加两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应当确认保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同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如实确认被保险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保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终止重复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4.在A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应当确认一地医疗保险待遇,停止另一地医疗保险关系。
5.在A如果用人单位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并在B地参加当地职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如实确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6.在两地办理退休医疗保险后,应确认保留一地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停止另一地医疗保险关系。
7.在A在办理医疗保险退休后,在B地继续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的,应当暂停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关系,保留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关系。
跨制度重复参保
1.参保人同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留职工医疗保险。
2.在A在B地办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并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应当暂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保留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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