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是规定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向登记机关出具离婚协议书,对离婚协议书是由谁写,并没有规定,只要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登记机关就会认可。离婚协议书自己写或者委托他人代写都可以,需要夫妻双方确认内容并签字即可生效。
自己写的协议离婚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符合下列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全文5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