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没有购买保险发生工伤如何获得赔付
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符合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的费用,由单位支付;如果单位及时补缴的,则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来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工伤赔偿的受伤的人身份证原件。
2.受伤的人在去医院看病的时候所取的医院发放的病历。
3.受伤的人在医院进行住院的时候所发放的住院病历。
4.因为受了工伤而导致影响了工作,要去医院对此开取相关的医疗证明,证明是因为受伤所导致影响的工作,还有受伤的人因为工作工资发放的清单,或者是可以证明其收入的材料。
5.开具聘请护理的证明以及因为聘请护理而产生费用的收据或者发票。
6.因为工伤乘坐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收据或者发票,或者是因为工伤而产生的住宿费用的收据或者发票。
7.如果受伤的人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自己产生了职业病,并且已经让相关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则还要提交该机构给出的关于职业病导致伤残的鉴定表。
8.依据法律法规其他相关的材料。
三、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承担哪些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承担的费用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n(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n(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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