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可以赔付的责任限额规定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是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医疗费限额10000元,残疾赔偿金限额110000元。剩余的部分由自己购买的商业险进行赔付,不够的由当事人自己赔付。
交强险赔付限额是怎么规定的
交强险赔偿限额
1、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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