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电价价格表
注: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和非夏季不同标准,其中:
(1)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5分;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30分。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5分;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30分。
2、峰平谷时段为:高峰时段(14:00—17:00;19:00—22:00);平时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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