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等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
2、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
3、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原因等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相关证明;
4、出售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承租人表示证明;
5、出售共有房屋的,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
当然,上述证据只是引起诉讼程序必要的基本证据。具体案件所需的证据也需要根据具体诉讼请求和诉讼思路进行安排,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权益,达到诉讼目的。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房屋买卖合同中,合同当事人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若没有协议管辖的法院,则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状要求书面,起诉状的内容应当包含原被告的具体信息、诉讼请求、证据的来源、事实依据、证人姓名、住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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