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在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山东济南建高技能人才基地
9日,记者从济南市劳动保障局获悉,经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同意,济南技术学院获准挂牌筹建济南技师学院。济南技师学院建成后,将成为省城距山东省技师学院之后的第二所技师学院,将更注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未来该校高级工和预备技师在校生将占75%以上。
据了解,2005年,为了更好地发展职业技能教育,济南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济南市粮食技工学校、济南市商业技工学校并入济南市高级技工学校。整合后,更名为济南市技术学院。近日,经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同意,济南技术学院获准挂牌筹建济南技师学院。
今后,该院将按照有关标准,进一步扩大办学空间和办学规模,不断加大教学投入。争取用2到3年的时间,在济南市建成区规划范围内,将学院占地面积扩大到600亩左右。实现在校生规模13000人左右,其中高级工和预备技师在校生占75%以上;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达到70%以上。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交通高峰期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一、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四、“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隧道)等高架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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