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
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收费标准:
(1)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
注意: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