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法定程序及特定条件之下,将新生婴儿交付他人抚育并不被视为违法行为。
然而,当生身父母由于家庭经济能力不足导致无力抚养其子时,法律允许其向他人提出领养请求。
在此前提下,若未存在上述情况,实施此类行径则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弃罪。
遗弃罪主要指对于那些因年迈、年少、患有疾病或其他原因缺乏生活来源或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者却故意不予扶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