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离婚婚前负债如何分摊与偿还
婚后离婚婚前负债如下分摊与偿还:离婚前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通过协商来进行分担处理,夫妻可以协商各自需承担的份额;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不需要分割,由一方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三、离婚债务分割必须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夫妻债务不需要公证,当然如果当事人想进行公证的,法律也不会禁止。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只要是双方自愿作出的,且内容合法,不需要进行公证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
如果需要公证的,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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