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办证超过一年是否可以重新起诉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通过签订和平友好的协议方式达成离婚协议之后的一年时间内,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将被自动解除,无法再次提起诉讼。
对于涉及到债务分配、子女抚养监护权变更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的问题,当事人仍然拥有进一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权利和机会。
在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当事人若发现另一方存在故意隐藏、非法转移、出售、销毁、肆意挥霍夫妻共有财产或故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违法行为时,可以在离婚三年内再次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对相关财产进行划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起诉以后协议离婚算离婚吗
在司法实践中,仅凭法院出具的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认定为正式解除婚姻关系,只有顺利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持有离婚证书或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才能确认为离婚成功。
尽管存在离婚协议书,但并不能与真正的离婚划等号。
按照相关的法定程序,夫妻若有意愿终止婚姻关系,应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赴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离婚登记。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严格审核确认符合登记要求后,将设立离婚冷静期(通常为30日)。
在此期间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亲自申请颁发离婚证书,则视为已经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n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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